遏制職場性騷擾需要多方發(fā)力
原標題:遏制職場性騷擾需要多方發(fā)力
公司高管外派到供應商工作期間,對女員工伸出“咸豬手”;工廠老板趁與女員工單獨加夜班時,實施猥褻……職場是勞動者安身立命的場所,但不少女性卻在職場中遭到性騷擾,甚至性侵害。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進行調研分析,發(fā)現(xiàn)利用職權實施性侵的情況比較突出,且近半數(shù)被害人第一時間選擇隱忍。
職場性騷擾頻繁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中,要想治理它,必須多方發(fā)力。
職場人應善于維護自身的權益。東莞三院提出的相應對策建議就包括,職場女性要增強敏感度和識別力,對他人含有性意味的話語、摸敏感部位等動作保持警惕,加強防范。當然,更為重要的是,當遭受到不法侵害時,受害者應及時向用人單位、工會、婦聯(lián)等投訴,尋求支持和幫助,甚至第一時間報案,以切實維護自身權益。
對于用人單位來講,應該承擔起防治性騷擾的法定義務。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明確規(guī)定,機關、企業(yè)、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有防范與治理職場性騷擾的法律責任,且責無旁貸,應筑牢第一防線。
同時,各級工會組織應該做好有關知識的普及,使勞動關系雙方充分認識到職場性騷擾的危害性,并進行堅決抵制。對職場性騷擾也需要多部門合力施治。
相關立法、司法及防治機制應與時俱進,不斷健全與完善,加大法律支持和執(zhí)法力度。(楊玉龍)
標簽: 東莞市第三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