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隱私信息須加強保護
原標題:未成年人隱私信息須加強保護
依法保護罪錯未成年人的隱私,與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一樣重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關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辦法》對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舉措,力求全面有效,做到“應封盡封”,強化了對未成年人的綜合司法保護,體現關懷溫暖。
繼治理未成年人沉迷游戲、網絡充值、直播打賞等之后,“兩高兩部”出臺的這一政策是我國關于未成年人隱私和網絡保護的又一新舉措。法律規(guī)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處罰后,在升學、就業(yè)等方面不得歧視。此前有不少案例中反映,罪錯未成年人因犯罪記錄失密造成就業(yè)難、入學難,源頭就是由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管理不當、信息泄露等。這種對涉案未成年人的不公對待,不僅使其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而且可能會再次滑向犯罪深淵,使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歸零。據司法機關統(tǒng)計,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訴超過8萬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逾15萬人。這恰恰表明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的重要性。
在政府信息公開等行政、司法履職過程中,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工作不容忽視。不僅涉案未成年人的立案文書、偵查文書、宣告無罪、接受專門教育等案件文書材料要按規(guī)定予以封存,而且有關未成年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也要實行依法有效保護。然而,有的部門、學校和平臺卻并不當回事。此外,有的家長在一些社交平臺上分享親子生活的美好時光,看似曬娃曬生活,實則存在未成年人隱私和信息泄露的風險。比如,某網絡平臺曾被曝泄露未成年人隱私及審核漏放問題,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被依法予以處罰懲戒。
加強未成年人信息保護,要把握好發(fā)展與保護、發(fā)展與治理的平衡。目前,從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到相關行政管理規(guī)章,已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落實落細加強監(jiān)管,進行專項治理。2021年6月1日,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以及隱私和信息保護作出專門規(guī)定。針對網絡保護及個人信息保護等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點領域案件,以及涉點播影院、電競酒店、劇本殺等新興業(yè)態(tài)領域案件,最高檢還發(fā)布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案例引領法治進步。
罪犯前科的“標簽”和“污點”,可能毀掉一位少年的一生;親子生活的美好記錄,可能變成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機;一時疏忽大意,會讓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破圈”而出。更好地維護未成年人權益,要打防并舉、多元治理,著重完善機制制度,探索未成年人身份識別、監(jiān)護人同意等機制有效落地。通過以案釋法、普法教育,加強引導青少年樹立網絡安全觀,從源頭管控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泄露風險,讓祖國的花朵健康成長。 (李萬祥)
標簽: 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