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涉毒藝人“換馬甲”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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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嚴防涉毒藝人“換馬甲”復出
真不是演的!掃黑劇《狂飆》近來爆火,有網友發(fā)現,劇中飾演毒販鐘阿四的演員含笑,竟然曾經涉毒。劇方向觀眾道歉,并稱將修改刪除涉及該演員的片段。
曾經的知名歌手,涉毒被罰后改名換姓,以演員身份繼續(xù)活躍在大眾視野。這個“曲線復出”的案例再次提醒我們,對藝人涉毒“零容忍”的態(tài)度,仍需在現實層面把好關口,才能有效地警示個體和社會:底線不可逾越,過線必受重罰。
公眾人物違法違規(guī)的負面影響,往往會呈幾何級倍數被放大。由于藝人群體的特殊性,一旦涉毒,不僅會面臨法律懲處,還將葬送自己的職業(yè)未來。雖然法律暫無明文規(guī)定,但“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力度,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已成為演藝界自我約束的行規(guī)和全社會的廣泛共識。影視作品直接面向廣大受眾,身為公眾人物,明星藝人既是在演繹角色,也在傳導價值,應當經得起法律和道德的審視。藝人涉毒,嚴重破壞社會法制與道德底線,若只是在法律框架內“一罰了之”,允許他們換個馬甲就重出江湖,其造成的負面效應不可估量。
和平年代,緝毒警察一直是最危險的警種之一。全球毒品產量居高不下,我國禁毒斗爭所面臨的環(huán)境依然嚴峻復雜。在毒品的另一頭,是全天候與毒品作斗爭的緝毒警,每一次任務都是生死對決。正如一些觀眾所言,涉毒藝人若能“復出”,那些犧牲的緝毒警察的生命卻不能重來。毒品對社會和個人的危害極大,在涉毒這一問題上,對明星等公眾人物高標準、嚴要求,一點不為過。
撇開職業(yè)屬性,藝人也是人,涉毒過后如何回歸社會,一直備受關注。有人說,既然劣跡藝人已經受到法律懲戒,也一直深刻反省,應當給他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但是,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并不是不允許劣質藝人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更不是斷了其正當謀生的途徑,而是一種警示:一旦涉毒,就不要再做什么“明星夢”。不要妄想著“花樣洗白”,繼續(xù)在大眾視野中露臉,以公眾人物的身份獲取高額報酬。
“人這一輩子千萬別走錯路,走錯一步就再也無法回頭。”含笑的這句反思,應該被更多人聽見。有些錯誤,就是堅決不能犯。無論你是何種身份,曾經怎樣風光,都要時時刻刻對法律心存敬畏,用道德嚴格約束自己,謹言慎行,潔身自好,才能走好人生路。(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