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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文:外交部領事司:15日起駐外簽證機關恢復審發(fā)外國人各類赴華簽證


(相關資料圖)

為進一步便利中外人員往來,決定自北京時間2023年3月15日零時起,就外國人來華簽證及入境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恢復2020年3月28日前簽發(fā)且仍在有效期內的簽證入境功能。

二、駐外簽證機關恢復審發(fā)外國人各類赴華簽證。

三、口岸簽證機關恢復審發(fā)符合法定事由的各類口岸簽證。

四、恢復海南入境免簽、上海郵輪免簽、港澳地區(qū)外國人組團入境廣東免簽、東盟旅游團入境廣西桂林免簽政策。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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