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校園性侵犯“典型性”,需超越“師德”敘事
【資料圖】
原標題:破解校園性侵犯“典型性”,需超越“師德”敘事
日前,教育部公開曝光第十一批7起違反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多少讓人吃驚的是,這7起案例中有3例關涉校園性侵害,其中兩起發(fā)生在高校,一起發(fā)生在小學。雖然樣本數(shù)量小,但如果稍微回翻過去曝光的幾批同類案例,不難發(fā)現(xiàn)校園性侵害在違反教師職業(yè)行為中的“典型性”。
在上述的幾起案例中,性侵犯或性騷擾學生的這些教師都受到了應有的法律懲罰,更讓其有痛感的是,他們被取消教師資格,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終身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今年11月,“兩高”和教育部才發(fā)布關于教職員工的禁業(yè)制度,現(xiàn)已從紙面走向實際判決中,令人拍手稱快。伸出黑手的他們有“痛感”,校園內的學生們才能有安全感。
如果說,性侵犯是校園內學生們面臨的最大威脅,估計沒有人會反對。這不僅因為,按照性騷擾和性侵犯多是熟人作案的特點,學生們一天里絕大多數(shù)時間都需要接觸的老師、職工甚至普通員工都存在作案的可能和機會;更重要的是,在面對這些人的場域中,學生處于絕對弱勢地位——不僅是身體和心理上的弱勢,而且是權力上的弱勢。而從媒體曝光的案件來看,少數(shù)教師正是借用這種不平等的權力關系,使用職務便利對學生進行精神控制和言語恐嚇,尤其是對高校學生來說,通過畢業(yè)、論文等精準“拿捏”那些學生,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這種隱匿性也提醒我們,或應適當高估這類校園侵害的普遍性和嚴重性。
從影響來看,相比體罰、收受錢物等,性侵犯的后果也是嚴重且持久的。只消看多少公開舉報是在事發(fā)N年后進行的就大致可知。盡管時隔多年,哪怕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仍無法達成與自己的和解,無法哪怕是自我欺騙式地對之“合理化”。除卻對受害者當事人的影響,因為侵犯者為教師這一特殊職業(yè)者,其對職業(yè)道德的踐踏和職業(yè)權力的濫用,將在多大程度上損害教育氛圍,也是值得關注和衡量的。
無論是出于保護學生根本利益,還是出于警示教師不踏入誤區(qū)進而保護教師隊伍的目的,都該對校園性侵犯這類師德違規(guī)“零容忍”。事實上,自2013年教育部明確發(fā)文提出“規(guī)范師德懲處”明確師德禁行行為以來,這根弦是拉得越來越緊的。前有師德“一票否決”“十不準”紅線,眼下違規(guī)行為典型案例的持續(xù)發(fā)布,以及前述禁業(yè)制度的不斷完善,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從仍不時爆出的校園性侵犯案件來看,恐怕人們還無法根本解除原先的憂慮。
面對條條紅線,那些涉事教師為何有恃無恐?相信這是盤桓在大多數(shù)人心中的一個問號?!疤柕紫聼o新事”,其實背后邏輯倒也不難理解——當那些紅線并不足夠密到可以網羅所有(哪怕絕大多數(shù))違規(guī)行為,或者就算捕捉到也不會傷筋動骨到不能承受,那么自然有人會選擇“任我行”。客觀來看,教育主管部門等打出的一套“組合拳”的確起到了一定的懲戒和震懾作用,但在負面清單之外如何進一步細化標尺,如何讓師德考核起到該有的實質作用,如何完備關于校園性侵犯的舉報、調查和處理等的流程及職能,顯然還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門及機構對于校園性侵犯的敘事,多在“師道”的框架下展開,相應的懲處亦是以違反師德為由。且不說“師德”本身就定義模糊,邊界含混,從道德這一“軟”約束的角度強調敘事,也容易讓教師群體在潛意識中淡化性侵犯這件事的嚴肅性,模糊“可為”和“不可為”的邊界;而對旁觀者來說,違反道德所帶來的沖擊自然要小于違反規(guī)則甚至法律。而這些都不利于讓各方對“紅線”保持足夠的敏感和警惕。
預防性侵犯,首要的是讓伸向學生的黑手盡可能地減少,并讓其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預期,除此之外,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聯(lián)手,為學生提供全面而有效的性教育同樣重要。這將從根本上提高學生識別并防范性侵害、性騷擾的意識與保護能力。相比事后的懲處,事前的這道保護屏障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光明網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