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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站員工出售明星行程獲刑,保護隱私關鍵是防內鬼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高鐵站員工出售明星行程獲刑,保護隱私關鍵是防內鬼

近期,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通報了一起高鐵站員工為賺“快錢”,利用職務便利有償代查或出售明星隱私行程的案件,多人獲刑。

這個案件的披露充分說明了隱私的保護難點在哪,重點又在哪——就在那些掌握隱私信息部門里的內鬼。可以設想,如果不是有內鬼將信息出賣,外人又何從獲得隱私?有數(shù)據(jù)顯示,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同比上升64%。其中起訴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內鬼”500余人,涉及通信、銀行保險、房地產、酒店、物業(yè)、物流等多個行業(yè)。

所以,保護隱私,打擊涉及隱私的犯罪行為,就是要盯著那些掌握隱私的部門和機構,重罰其中的違規(guī)員工,這才是隱私泄露的源頭。如果不從這里抓起,而只在產業(yè)鏈下游“發(fā)力”,那也不過是揚湯止沸罷了。(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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