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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熱門: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全面實現,房產稅會來嗎


(資料圖片)

原標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全面實現,房產稅會來嗎

4月25日,自然資源部部長王廣華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議上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這意味著,經過十年努力,從分散到統(tǒng)一,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從法治層面看,我國以民法典為統(tǒng)領,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為核心,以實施細則、操作規(guī)范、地方性法規(guī)等為配套支撐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體系基本成型。

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的核心目的,是不動產確權,而不動產確權是不動產產權激勵的前提條件。從經濟學視角看,產權登記不完善往往會導致兩個問題:其一是沒有產權登記就沒有產權保護,沒有產權保護就會導致產權侵占和產權糾紛,也無法形成活躍的產權交易市場,不動產產權價值也會被低估;其二是沒有產權登記會導致灰色、黑色的產權交易市場,從而延伸出非正規(guī)經濟或者地下經濟。

不動產產權登記是不動產產權保護的前提,這既是為了活躍產權交易市場,也是為了將不動產交易納入到陽光之下。孟子曾說“有恒產者有恒心”,產權保護政策體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生產積極性。我國改革開放實踐也證明,產權明晰能夠激發(fā)勞動者生產熱情,比如當年的包產到戶,就通過產權政策充分發(fā)揮了農民的積極性。產權保護也能從客觀上減少產權糾紛,比如農村“劃四至”,明確每家每戶住宅和耕地的邊界,能讓鄰里關系更加和諧。

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是一件好事,但圍繞這件事,很多人有兩個方面的疑問:其一是不動產登記的信息是否會公開;其二是不動產全面登記是否釋放了房產稅征收的信號。

關于登記信息是否公開的問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強調了對不動產信息的保密原則,尤其是國家涉密不動產信息,但也強調了“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等原則。保障國家機關對不動產產權的查詢權限,是未來反腐工作進一步開展的關鍵。而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的可查詢權限,則有利于未來對不動產產權設立更多附加權益。買賣、互換、贈與、租賃、抵押不動產都會構成利害關系從而成為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查詢來驗證不動產所有人的所有權,有利于各方在信息透明的背景下更好決策。

關于更多人關心的房產稅,不動產全面登記的確為房產稅征收創(chuàng)造了條件,摸清了房產產權的基本底細,明確了房產稅稅源。但是,不動產登記只是征收房產稅的必要不充分條件。當前,我國房產稅開征的最大障礙并非產權登記,而是征收時機。房產稅開征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具有潛在的沖擊風險。如果房產稅導致房價下跌,那么地方財政和金融系統(tǒng)都將面臨短期的沖擊。所以,房產稅開征的前提條件,實際上是宏觀經濟回歸到溫和上行區(qū)間。經濟好的時候征收房產稅,以對沖潛在風險,是較為妥當的做法。當然,不動產全面登記引發(fā)關于房產稅的討論,本身就說明當前房產稅征收的風聲正在加大,2023年中國經濟整體復蘇,未來宏觀經濟有可能達到房產稅開征條件,所以普通人對房產稅開征依然要有一定的思想準備。

綜合來看,從2013到2023年,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十年磨一劍”,這項成就是卓越的。不動產登記打破各部門、各地區(qū)大量的信息壁壘,需要做大量的協(xié)調工作,而其回報也“物有所值”。這是我國產權保護政策體系向前邁進的一大步,勢必進一步釋放產權政策紅利,激發(fā)不動產業(yè)主的生產積極性。

(盤和林,作者系浙江大學國際聯(lián)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chuàng)新研究中心聯(lián)席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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