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蹭熱點”“帶節(jié)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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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蹭熱點”“帶節(jié)奏”(主題)
法治日報記者 董凡超
當前網絡謠言主要集中在哪些領域、哪些話題?“網絡水軍”在造謠傳謠違法犯罪活動中有哪些表現(xiàn)形式?公安機關將如何打擊這一類犯罪行為?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wèi)局二級巡視員張俊兵近日圍繞上述問題進行了權威解讀。
據張俊兵介紹,網絡謠言滋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自媒體為了吸引網民關注,蓄意制造熱點、爆點輿情,從而達到吸粉引流、增加廣告收入、賺取平臺補貼甚至直播帶貨的目的;二是一些“網絡水軍”團伙通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造熱點”“蹭熱點”“帶節(jié)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進行引流牟利、實施敲詐勒索;三是在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因素影響下,一些網民極易被謠言信息帶偏認知,形成誤導信息的“虹吸現(xiàn)象”,客觀上助推謠言的傳播擴散;四是個別網站企業(yè)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導致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言論大量傳播擴散。
張俊兵表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對謠言類信息涉及的事件、部門、單位進行了逐一核查,清理了70.5萬余條謠言信息,依法偵辦了2300余起謠言案件。從這些信息、線索和案件中分析,當前網絡謠言可分為5大類:一是“舊謠新傳”類謠言。近年來,涉及“偷、搶兒童”等“老舊謠言”在網上反復傳播,在全國范圍內頻繁出現(xiàn),輿論關注度高,容易引起社會負面情緒,公安機關對此類謠言開展了針對性打擊。四川公安機關依法查處10名編造傳播“人販子在越西偷了很多家,現(xiàn)在被警察抓到了”網絡謠言的網民,并對造謠傳謠網絡賬號采取關停、禁言等處罰措施;湖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兩名編造“湖南三個孩子被偷,疑似被販賣器官”網絡謠言網民,并對造謠傳謠網絡賬號采取禁言處罰措施。二是熱點案事件的伴生謠言。熱點案事件發(fā)生后,往往帶有巨大網絡流量,一些人員借機編造發(fā)布涉事網絡謠言,以達到蹭流量、博取關注的目的。三是利用新技術新應用編造謠言。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一些不法人員利用人工智能軟件自動匯聚編造網絡謠言;一些不法人員甚至使用黑客技術對網站平臺進行攻擊篡改,獲取管理權限后發(fā)布謠言信息。在甘肅公安機關依法偵辦的一起網絡謠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利用網上搜索到的相關事故信息,以人工智能軟件編輯整合成“火車撞上正在修路的工人,導致9人死亡”的謠言進行發(fā)布。目前,洪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四是涉校園安全類謠言。當前,學生安全和校園安全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一些不法人員迎合這種社會情緒與大眾關切,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故意編造發(fā)布涉校園安全類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如湖北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名為博取流量和關注,編造發(fā)布“初三女生在校被捅13刀”網絡謠言的網民;山西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名編造發(fā)布“武鄉(xiāng)發(fā)生一起入室強奸多名不滿14歲學生案件”網絡謠言的網民。五是涉自然災害類謠言。我國自然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相關謠言信息傳播速度快、范圍廣、關注度高,且極易引發(fā)群眾恐慌情緒,給當地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一些網民為了博取關注,故意編造涉自然災害類謠言。黑龍江公安機關對1名為博取關注,編造發(fā)布“城子河火山巖即將爆發(fā)”網絡謠言的網民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四川公安機關對1名為博取關注,故意編造發(fā)布“寧南縣將發(fā)生地震比汶川還要兇”網絡謠言的網民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建議廣大網民朋友堅持做到‘三不’,即‘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加強自我防范?!睆埧”f,編造傳播網絡謠言,侵犯公民個人權益,擾亂網絡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還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尋釁滋事等犯罪。公民發(fā)現(xiàn)個人合法權益因網絡謠言受到不法侵害時,要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fā)現(xiàn)網絡謠言違法犯罪線索時,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持續(xù)加強網絡謠言違法犯罪的普法宣傳,并依法嚴厲打擊造謠、傳謠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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