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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騙局81人被騙1.89億 涉案主犯被判無期

去年11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南京人路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cái)產(chǎn);丁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cái)產(chǎn)500萬元。

  在南京市中院的數(shù)次庭審直播中,這起合同詐騙案的作案手法逐步清晰起來——路某以買房為名,單獨(dú)或伙同丁某尋找二手房房源,騙取賣房人以非資金監(jiān)管方式,與其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先付一至三成的首付款,再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或其代持人名下,然后用該房屋抵押出去借貸。他們將拿到的錢主要用于后續(xù)購房首付款、個人揮霍等。

此案涉及81個家庭、涉案金額高達(dá)1.89億元。

標(biāo)簽: 中介賣房被抵押 二手房交易騙局 購房者卷款跑了 房產(chǎn)詐騙案套路 買二手房不還價什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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