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好好過馬路有多難?
(資料圖片)
原標題:“低頭族”好好過馬路有多難?
在浙江寧波旅游,“低頭族”過馬路不行了——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修改〈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決定》。決定中有條新規(guī)備受關(guān)注:“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shè)備”。
對過馬路“低頭族”說“不”,寧波不是第一座城市,僅在浙江省,溫州、杭州、嘉興幾座城市早就出臺了相關(guān)條款。比如溫州市,2019年出臺《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后,開出了全國第一張“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罰單”。幾年過去了,文明過馬路,不低頭刷屏,在寧波這座城市,公眾對此已有共識。
對處罰“低頭族”入法,此番引發(fā)社會各界的廣泛關(guān)注與議論。盡管有人存有異議,但這一場討論本身就是一次普法行為,另外也反映出有那么一部分人,對低頭過馬路的危害預(yù)估不足,重視不夠,甚至心存冷漠。
過馬路瀏覽,說得不好聽點,就是自找“降維災(zāi)禍”,記得小時候,常用粉筆畫個圈,“圈”住螞蟻打轉(zhuǎn)轉(zhuǎn)。長大后才知道這是因為螞蟻只有“二維”視野,而我們?nèi)耸恰叭S”動物。據(jù)江蘇交警科普,行人走路時盯著手機,平均視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平均速度會減慢16%到33%。而在騎行時,脫把、分心導(dǎo)致的交通事故數(shù),占非機動車事故發(fā)生總數(shù)的79.8%,是造成非機動車事故的主要原因。
當下的人們,手機不僅是娛樂工具,更是工作工具。駕馭它,而不是“為物所役”,不能告別“低頭”造成的頸椎受傷,但一定要避免低頭造成的公共道路事故。將過馬路“不瀏覽”,設(shè)定為當事人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wù),而不僅僅是倡導(dǎo)遵守的文明守則,這是用法律的剛性,來扼制人性的疏懶,保護個人生命的安全,維護城市的交通秩序。
治理“低頭族”,不能以罰代管,還得有效進行普法宣傳,啟發(fā)認識,贏得共識,最終增強市民和游客的安全意識。比如,在地鐵、商場上下電梯時,也要同樣嚴格約束自己,不低頭刷屏。最重要的,還是要用法律的共識,提升社會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從而真正保證出行安全、道路安全。(趙紅玲)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