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袒護“弱者”也是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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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袒護“弱者”也是維護公平正義
近日,紹興有店家發(fā)視頻稱,因為當天的菜品中沒有豆腐腦,一位90多歲的老太太就在她店里大鬧,摔打物品。隨后,商家報警,警察將鬧事老人帶走。按照店家的說法,這名老人已經(jīng)在自家飯店里吃飯半年時間,開始是收5塊錢一餐,后來便免費供她餐食。沒有想到老太太竟然因為沒有吃到豆腐腦而取鬧。
此事在網(wǎng)絡上曝光后,引發(fā)廣泛熱議。有網(wǎng)友認為,老人家仗著自己年紀大為老不尊,應該賠償?shù)昙业母鞣N損失。也有網(wǎng)友猜測,老人是不是患有阿爾茲海默癥之類的疾病,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網(wǎng)上還有一種聲音:老人家屬于弱勢群體,商家應該對她的行為多擔待。
對弱者給予額外呵護,也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拿這件事來說,90多歲的老人在店里大吵大鬧,店家根本不敢和對方發(fā)生沖突,除了報警幾乎沒有任何辦法。還有一點不得不提的是,店家長期為這位老人免費提供餐食,已經(jīng)充分體現(xiàn)出其對老年人群體的體恤、照顧和呵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店家的利益反過來被老人侵害,那么勢必會帶來不好的影響,導致其他人不敢再做這樣的善事。
不袒護“弱者”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由九旬老人大鬧餐飲店這件事,也讓人想起類似的“弱者即正義”事件。前幾天,山東臨沂費縣沂蒙山峽谷漂流景區(qū)一女子聲稱在漂流過程中因鞋子踩到青苔滑了一下導致眼鏡丟失,要求景區(qū)賠償。工作人員與該名女子協(xié)商時,遭到三次潑熱水。之后,潑人者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相較于景區(qū),游客或許是弱勢一方,但從口頭協(xié)商上升到手上攻擊,再“弱勢”的一方最終還是受到法律懲罰。這無疑是咎由自取。
目前,警方已經(jīng)介入老人大鬧餐飲店事件。不管老人有沒有子女、是否患有疾病、最后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我們都希望不一味袒護“弱者”,維護公平正義。(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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